• 欢迎访问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网站!

 咨询热线:020 - 83828896 / 83832516

图片展示
搜索

转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14号公告

作者: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 浏览: 发表时间:2016-06-08 14:38:08 来源: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转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14号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关于颁发〈测绘成图、成果资料实行部分收费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等23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1)。
    二、《关于印发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等1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关于印发〈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4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见附件3)。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凡我局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依据。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情况,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衔接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6年5月24日


文章推荐

版权所有 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                    粤ICP备2022015150号

Copyright © 2021 www.chgz.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gzschxh@163.com         技术支持:互联时空网站建设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